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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《何以笙箫默》电影版 谁才是主人?
  •   本报讯(记者 殷维)顾漫2003年开始创作的畅销网络言情小说《何以笙箫默》是许多书迷心目中的经典。日前,该小说的电视剧版本在一片质疑声中开拍,但电影版本却出现纷争。

      本报讯(记者 殷维)顾漫2003年开始创作的畅销网络言情小说《何以笙箫默》是许多书迷心目中的经典。日前,该小说的电视剧版本在一片质疑声中开拍,但电影版本却出现纷争。

      昨日,乐视影业的微博发布消息,称《何以笙箫默》进入制作阶段,男女主角分别是黄晓明和杨幂,消息并表示乐视影业在三年前获得该片电影版权,同时还附上该片于今年8月20日获得的拍摄许可证,有效期两年。该消息立刻引起网友议论,因为上个月顾漫还在微博上表示《何以笙箫默》会由光线影业拍成电影。

      记者发现,在光线年片单上,《何以笙箫默》赫然在列。11月12日,光线影业的老总王长田还在微博上公布了该片筹备的细节:“顾漫像嫁女儿一样把它交给光线,担任编剧并全程参与。”顾漫也在随后肯定了这个消息,并表示该片会在明年下半年拍摄。由于剧本还没有写完,所以该片并没有申请拍摄许可,演员也没有。

      就在书眼跳测吉凶迷、网友都一头雾水的时候,顾漫昨日18时发布了一篇关于版权的声明,在声明里大肆了乐视,她称乐视为“前合作方”,说:“我与前合作方的版权已于2014年9月10号到期。前合作方于2012年,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,擅自申请注册了‘何以笙箫默’的商标(范围包括影视、游戏、甚至图书出版),了我的……”然后顾漫开始不断为新的版权拥有者光线说好话,“我授权给现合作方的版权完整有效,合理,不存在任何版权问题。”此外,顾漫还表示,接下来的一切事宜由光线影业全权处理。不过至记者昨日截稿时,乐视和光线两家影视公司都没有给予回应。

      记者昨日采访了某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,对方表示,如果顾漫所言是真的,那么乐视已经没有资格继续拍摄该片了,“除非在9月10日版权到期前这部电影已经拍摄完成了,否则他们没有版权就没有拍摄的资格了。”

      其实这样的情况在圈内屡见不鲜,王律师说:“现在作者签版权都是三年五年,但影视剧常常拖延开机,经常资金到位但是版权到期,一般都是和原作者协商解决,给对方经济补偿一般都能和平度过。”例如金庸的《射雕英雄传》就遇到这样的状况,由于胡歌车祸受伤,该片拖延到了版权到期还没有拍完,最后金庸免费送了一年版权,让该片得以顺利拍摄完成。

       文章来源于850游戏博贝棋牌